申请人:温岭市鑫东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项目:建筑方案(局部调整)
建设位置:新河镇屿詹村
调整内容:住宅楼阳台做法进行调整
详见附图
温岭市鑫东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要求对新商大厦2#、3#住宅楼阳台立面调整的审查要求,并出具了相应的方案。我局拟同意按此方案深化、完善。现对该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起10天,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地址: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289号(新河规划分局)
邮政编码:317502
联系电话:86552680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