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本级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为了建立和完善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提高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效益,切实防范资金存放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银行竞争性授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房金发[2016] 24号)规定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2018年(第1期)台州市市本级增值收益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招投标。现就本次竞争性定期存放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本期竞争性存放招标总规模2480万元,资金性质为增值收益,专款专户存放,期限为一年。
二、招标底价
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20个点以上,即定期存款年收益率不低于1.80%。
三、招投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四、竞标银行资格:
经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主要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行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
五、投标截止时竞标银行少于三家的,取消本次招投标工作,择期重新组织招标。
六、竞标银行代表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进入开标、评标会场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盖红色公章的授权书,并办理交接、履行登记手续。
七、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作拒收处理。
八、竞标银行资格审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在开标时,再经评委审查确认。
九、本期评标设监督员1名、评委3-5名。评委由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十、开标时,工作人员邀请竞标银行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由工作人员将竞标资料分发给各评委。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
(二)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的;
(三)标书一式六份,标书出现不同内容和结果的;
(四)竞标单位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投标利率违反国家利率政策规定的;
(六)定期存款资金年收益率低于招标底价的;
(七)其他经评委一致认定为无效标书的情形。
十二、竞标规则:
本期招标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银行竞争性授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房金发[2016] 24号)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主要含三个指标:1、资金年收益率指标(50分);2、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考核指标(20分);3、受托银行扩面考核指标(30分)。根据投标银行得分确定分数最高者为中标银行,若出现最高分数相同情况,则采用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一家中标银行。
十三、竞标银行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记录。
十四、评标后,工作人员打印招标结果确认书,提交各位评委、监督员签字确认。
十五、报名、投标、开标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4月26日14:00-16:30,投标银行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报名表》提交至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4室(椒江区开元路320号),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时间、地点:2018年5月2日14:40-15:00,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以密封函件的形式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标书》一式六份,送达投标地点,并授权一位代表参加本次招投标。
1、密封函件内:标书一式六份。
(1)标书必须盖公章和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
(2)信封粘贴处加盖红色公章(骑缝章)。
2、密封函件外:
(1)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红色公章的授权书一份。
(2)授权人为递送标书人,递送标书人需带身份证原件。
(三)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5月2日15:00,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楼会议室。
十六、本公告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报名表》
2.《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标书》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9日
(联系人:张荣松 联系电话:88530796)